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 2013年03月05日至2013年03月0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关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事宜,尚需重庆啤酒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及中国商务部门审核,要约收购报告书需经中国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方得以正式公告发出,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3年03月05日至2013年03月0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发生。
2、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和嘉士伯重庆有限公司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回函内容如下:
本公司于2013年3月5日通过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拟对贵公司实施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面向贵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收购其所持有的流通股份。
除上述信息以外,本公司现不存在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股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等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嘉士伯重庆有限公司回函内容如下:
本公司现不存在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等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经征询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函内容如下:
我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的股份转让锁定协议》,该信息已通过贵公司发布的临2013-002号公告进行披露。
除上述信息之外,我公司现不存在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关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事宜,尚需重庆啤酒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及中国商务部门审核,要约收购报告书需经中国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方得以正式公告发出,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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